“枫桥经验”在天山—“两所”联动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资讯 08-26 阅读:63 评论:0


“枫桥经验”源自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的一个枫桥小镇。1963年,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抓捕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全国政法战线树立了一面旗帜,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是极其宝贵的一笔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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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执法的理念,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导向,组建平安治理联盟,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2020年4月,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建立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两所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城区“两所”联动工作中心,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将公安机关执法的刚性与人民调解的柔性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案发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

党建引领 深入融合社会治理

党的领导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两所”联动工作中心成立后,即在局党委的指导下迅速组建了由街道派出所所长担任书记,司法所所长担任副书记,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派驻律师为其他支部成员的临时党支部,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中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将党的领导与“枫桥经验”精神贯穿于社会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做到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协同融合并进。

创新机制 建立多元化解体系

“两所”联动工作中心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不变初心,积极探索基层警务新路径,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制定完善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普法宣传工作机制》《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机制》《案件移交工作机制》,一改过去群众调解工作各自为营的做法,进一步优化公安、司法调解资源,深度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为一体,全面构建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化解体系。

辖区居民姜某在农贸市场摆摊时,因王某卖鸡价格影响其生意,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天山街道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对此案进行受理,并将案件移交至“两所”联动中心进行调解。经“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就赔偿很快达成了共识。

一名女士与前夫因为离婚后孩子的探视问题引发矛盾,并发生了肢体冲突。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根据案情,迅速启动“两所”联动联调机制,将当事人带到天山城区“两所”联动中心,由公安民警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的“两所”联动调解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调解,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并就损害赔偿和孩子探视等事项签订了调解书。

天山镇居民邱某、郭某在麦克纯K歌厅唱完歌出来时,看见一男子李某正往邱某小轿车后备箱处小便,邱某见状上前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又发生厮打。接到报警后,天山街道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在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此案移交“两所”联动中心进行调解。经“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均对联动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结果表示感谢和满意。

“一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发病,损毁周边财物,对其自身及周边邻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天山街道派出所民警在欧沐沦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大力配合下,征得当事人家属同意后,“两所”出人出车陪同该人员家属将其送往赤峰市安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与此同时,案件相关受害人来到“两所”联动中心,就索赔事宜申请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受害人当时怒气冲冲,情绪激动。“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启动“两所”共建联调程序,鉴于涉案人患有精神障碍疾病,“两所”工作人员通过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取得了受害人一定程度的谅解,同时寻求有关部门对损害物品进行了财物鉴定,提出了合理的赔偿价格,得到了该精神病人亲属的认同。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案件赔偿达成共识,签订了“两所”调解协议书,受害人在离开之前,真心地说了一句“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们不会这么快得到这么满意的结果”。

深入基层 全力排查化解处置

天山街道派出所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工作目标,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及时跟进开展化解处置工作,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枫桥”,真正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将群众的小事、难事办好,防止“小矛盾”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减少信访隐患,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天山街道派出所、司法局欧沐沦司法所、罕乌拉司法所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查处置工作。

为了解决住户间房屋漏水的问题,“两所”工作人员数次登门,最终圆满解决了邻里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群众的家门口。

农贸市场内两个水果摊位因生意竞争,曾多次发生矛盾纠纷,社区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两家摊主联系沟通,化解矛盾,并联系街道社区、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联合执法将两家水果摊位重新划分区域,彻底解决了两家的矛盾。

广泛动员 强化法制教育宣传

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两所”联动中心针对辖区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重大节日时间节点,“两所”联合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居民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两所”人员在疫情期间,向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在文化广场,宣传房屋拆迁、土地草牧场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居民小区,发放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单,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多措并举 创新社区矫正模式

“两所”联动中心全面实施联防、联建、联治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两所”联动中心组织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对拟判处缓刑人员进行调查评估。

共享,才能共赢。工作中,“两所”统一思想,加强团结,坚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通过联动中心平台,“两所”对涉及社会稳定因素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坚持资源共享、工作互补、功能集聚,广泛收集信息资源,做到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切实加快处置时效。

法律援助 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两所”联动中心引入公职律师坐班机制,在办理矛盾纠纷调解案件过程中,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切实服务弱势群体。

群众到“两所”联动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在听到工作人员耐心的解答后,豁然开朗,满意离开。

凝心聚力 两所联动成效显著

“两所”联动工作中心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理念,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动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补,矛盾共解,风险共防,经过四个月时间的运行,已经取得了一定实效。截止目前,开展社区走访排查300余次,现场调解纠纷近200起,调解成功率96.6%,调解案件组卷40册,形成口头调解协议书25份,组织警示教育和公益劳动7次,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7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册,开展矛盾纠纷拉网排查4次,对社区矫正人员家庭走访5次……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矛盾纠纷化解目标,促进了辖区治安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攀升,为“平安阿旗”建设作出了新贡献。于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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