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多措并举保护野生动物取得成效

资讯 06-30 阅读:111 评论:0



自年初以来,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工作总基调,投入大量警力、物力对全旗境内野生动物加大保护力度,结合“昆仑2020”5号—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持之以恒地保持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多举措、全方位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不断巩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

巡查巡护并进,保护有基础。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以高站位、快行动、严作风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助力防控疫情”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加大对黑力黑坝牛场沟、线杆子沟、鹿圈子沟、林东镇兴隆庄村、查干哈达苏木石房子村等重点易发非法猎捕、私养野生动物、出售交易野生动物等区域进行集中巡查,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在强化执法巡查力度基础上,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有扎实的工作基础。疫情期间我局共出动排查警力500余人次、警车450余台次,共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等活动区域22处,巡查巡护中成功监测到野猪狍子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并在我旗沙里和河、沙那水库等水域发现上千只赤麻鸭候鸟驻足停歇。

1.png

摸排清查明确,保护有“底气”。为强化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成果,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主动作为,通过强化管控措施,加强乌兰坝林场、石棚沟林场、查干哈达苏木、林东镇、富河镇、十三敖包镇、哈拉哈达镇、花加拉嘎乡等20余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对24家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场所地点、养殖数量、审批手续、主要用途和防疫措施等情况进行台账逐条登记。经全方位摸排统计,24家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场所共养殖繁育各类野生动物19674只(头)。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2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354头;“三有”动物鹌鹑19000只;其他动物孔雀1只、野鸡42只、野猪133头、鸵鸟137只。   

清查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排查警力150余人次、警车80余。共摸排清查繁育、经营野生动物场所24家、餐饮酒店20家、土特产经销场所20家、检查农贸市场10余处,未发现有非法销售、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2.png

清山清套共管,保护有保障。为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生存、栖息空间,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联合旗林草局野保部门、辖区各乡苏木镇林工站组成联合行动组,在辖区内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山清套行动。 行动组深入到乌兰坝自然保护区、乃林坝嘎查、查干哈达等重点区域,展开拉网式排查,集中清理收缴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重点排查该区域是否有猎套、猎夹、猎网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用具,对可能安装捕猎工具的树根、草丛等地进行仔细排查,对发现的非法猎捕工具当场拆除处理。清山清套行动中,我局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警车20余台次,收缴自制气枪2支,清理猎夹、猎套20余个,有效遏制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png

警民共参与,保护有实效。随着绿色生态共建步伐的逐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逐步内化,辖区范围内警民共同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件时有发生并形成常态。今年以来,我局共救助凤头鸊鷉2只(活体1只、死体1只)、大雁1只、袍子幼崽1只、马鹿幼崽1只。森林公安民警通过分类处理的方式(对死体凤头鸊鷉进行野外焚烧掩埋,活体风头䴙䴘、大雁进行放生、马鹿幼崽进行长期饲养并择机进行野外放生)对救助的野生动物进行了妥善处理。

5.png

辖区多只野生动物的成功救助,得力于森林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相互配合,得力于保护野生动物观念的深入人心,唯有警民共参与、警民齐协力,才能打造人与野生动物共享绿色生态家园格局。保护野生动物,森林公安必将不遗余力!  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  王艳丽 孙宝影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搜集,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邮箱:2964342810@qq.com,本站将立刻删除。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